三告投杼的成语故事


三告投杼

拼音sān gào tóu zhù

基本解释比喻流言数传能使人信而转疑。

出处《战国策·秦策二》:“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


三告投杼的典故

春秋时期,费地有一个与曾参同名的人在外杀了人,有好事者跑到曾参的母亲那里说:“曾参杀了人。”曾母回答说:“我儿不会杀人。”照常织布。没多久又有两人跑来误传曾参杀了人,这时曾母害怕,就投杼逾墙而走。


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


※ 与(三告投杼)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

成语 历史出处
士别三日,刮目相待 晋 陈寿《三国志 吴志 吕蒙传》:“遂拜蒙母,结友而别”南朝 宋 裴松之注:“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
初生之犊不畏虎 姚雪垠《李自成》第一卷第十四章:“刚吃过早饭,人马全都汇齐,有些人震于闯王和李过的威名,不免惊惶,但有些人好像初生之犊不畏虎,磨拳擦掌地等待厮杀。”
迩安远至 先秦 孔子《论语 子路》:“叶公问政,子曰:‘近者说,远者来。’”
骄生惯养 胡朴安《中华全国风物志 江苏 吴县之奇俗》:“富贵家之小孩,骄生惯养,大半身体柔弱,时膺疾病。”
有约在先 元·无名氏《举案齐眉》第一折:“老夫人,这事本已有约在先,况兼孩儿又执意定要嫁她,也是他的缘分了。”
草菅人命 明 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第11卷:“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千万不要草菅人命,视同儿戏!”
言而无信 《穀梁传 僖公二十二年》:“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不信,何以为言?”
蝶粉蜂黄 唐·李商隐《酬崔八早梅有赠兼示之作》:“何处拂胸资蝶粉,几时涂额藉蜂黄。”
兢兢战战 元 无名氏《抱妆盒》第四折:“小储君倒也安安稳稳守着妆盒做护身符,则是我陈琳兢兢战战抱着个天大闷葫芦”。
一场空 明·许仲琳《封神演义》第40回:“枉费心机空费力,雪消春水一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