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离婚合同中往往关系到财产分割以及债务承担等问题,因此有的人可能在签字之后才发现其中约定的内容对自己是不公平的,但是在离婚合同方面是不适用合同法的公平合理原则的。那么离婚合同不公平有效吗?
一、离婚合同不公平有效吗
根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离婚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合同或者意见。离婚合同书则是离婚合同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离婚合同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在双方在签订离婚合同时都是出于平等自愿的情况下,那么该离婚合同是有效的。但是离婚合同如果存在不公平的地方,可以在一年之内到法院申请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合同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导致离婚合同不公平的原因
合同离婚已经是当今社会普遍采用的一种离婚方式,但是在合同离婚时在关系到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的时候,往往由于很多原因,离婚后离婚一方或双方会认为所订立的离婚合同是不公平的合同,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应当如何处理呢?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的当事人在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合同时,难免带着感情、亲情及他人无法感知的因素,达成的合同也就未必绝对公平,不宜以衡量其他民事合同的标准来判断本案离婚合同是否公平、合理。所以,在离婚合同方面是不适用合同法的公平合理原则的。同时,在订立离婚合同时,离婚一方可能采取胁迫、欺诈等手段迫使另一方签订合同。
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合同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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